该办法明确指出,未经用户同意,擅自运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递服务站等方法投递快件属于违规行为,情节严重的,可以处1万元以上、3万元以下罚款。
可是目前来看,很多快递企业、快递员都没能贯彻执行这项规定,“不告而投”的情况依然频发。
明明人在家中,可快递员未上门,也没打电话沟通,直接将包裹放在代收点或家门口,物流还显示“已签收”。
很多消费者明明付款了快递费,却还要自己专门去代收点区间,浪费时间且不方便、不安全。
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已经最初处理此类事件,现在以来,山东省各级邮政管理局已给快递企业开具“不告而投”罚单118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