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方集团7月12日公告,企业股票于2024年7月11日、7月12日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%,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。经自查,除企业已披露的事项外,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及外部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。
企业正在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《关于解决财务企业相关风险的承诺函》内容,尽快落实相关承诺,优先以现金方法支持东方财务企业尽快解决暂时流动性趋紧风险,确保上市企业利益不受损害。
目前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主题和业务均正常开展,在立案调查期间,企业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,并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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